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程教学实习训练中心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,提升教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,根据校党委关于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有关要求,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
一、内容和时间安排
1.学习内容: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应涵盖党的基本理论、路线方针政策、国家法律法规、高等教育政策、师德师风建设、工程技术前沿动态以及时事政治等方面。重点学习党的创新理论、重要会议精神、领导人重要讲话、党史国史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内容。
2.时间安排:实行定期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。原则上,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,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;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个人自学,形成持续学习的良好氛围。
二、学习的形式
1.集中学习:通过专题讲座、报告会、研讨会等形式,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、优秀党员干部进行授课或分享经验。
2.分组讨论:根据教职工的专业背景和兴趣,分成若干学习小组,围绕学习主题进行分组讨论,促进思想碰撞和深入交流。
3.在线学习:利用网络平台,开展在线课程学习、网络研讨会等,拓宽学习渠道,提高学习效率。
4.实践学习:结合工程教学实习训练中心的实际情况,组织教职工参观考察、社会实践等活动,增强学习的实践性和针对性。
三、学习考核
1.建立学习档案,记录教职工的学习参与情况、学习成果及心得体会。
2.将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、职务晋升、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。
3.对学习积极、成效显著的教职工进行表彰和奖励;对学习不积极、成效不明显的教职工进行提醒谈话,必要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。
四、学习督查
1.成立学习督查小组,由党总支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,负责监督学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学习质量。
2.定期检查教职工的学习笔记、心得体会等材料,对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。
3.通过多种方式,收集教职工对学习活动的反馈意见,不断优化学习机制。
4.对学习不认真、不遵守学习纪律的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,并督促其改正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教职工应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。
2.各学习小组应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学习情况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。
3.党总支应根据教职工的反馈和学习效果,及时调整学习计划和学习形式,确保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工程教学实习训练中心党总支负责解释和修订。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,共同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取得实效,为提升中心整体工作水平贡献力量。
(审稿:张志勇 党总支书记 编辑:贾敏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