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教学实习训练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党总支的宣传工作,加强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,确保宣传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导向性,特制定本规定。
1.中心党总支的宣传工作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自觉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。
2.宣传内容应涵盖党的方针政策、学校中心工作、中心的动态和成果、教职工的先进事迹等,确保内容健康向上,有益于教职工综合素质的提高和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。
3.宣传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栏、海报、横幅、网站、电子屏幕、新媒体(如微信公众号)、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等。
4.为确保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和导向性,实行“三审三校”制度。初审由宣传稿件撰写人负责,确保稿件文通句顺,无重要信息错误;复审由中心办公室专人进行,对稿件进行逐字逐句的校对,确保内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要求;终审由党总支书记进行,对稿件进行最终审核,确保内容无误并符合宣传目的。
5.“三校”流程包括:一校由各支部宣传委员负责,对稿件进行逐字逐句的校对。二校中心办公室专人执行,对大样进行文字、标题、图片说明、版式等逐项校对。三校中心办公室专人执行,对稿件内容表述、标题、人名、职务、地名等重要内容进行复查校对。
6.“三审三校”各流程结束后,如无重大修改,最后提交党总支书记签发。
7.微信公众号作为新媒体宣传的重要平台,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,确保内容健康、积极、向上。
8.微信公众号的内容须经负责教师审定,由负责教师签发后方可播出和发布。发布内容应涵盖中心的最新动态、教职工风采、学术讲座、活动预告等。
9.微信公众号管理人员应定期更新内容,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。同时,应加强与教职工的互动,及时回应关切,增强宣传效果。
10.严禁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学校规定和社会公德的内容。一旦发现,应立即删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11.宣传阵地由党总支统一规划、协调和管理。各类宣传载体(如宣传栏、海报、横幅等)的使用应遵守相关规定,确保整洁、美观、安全。
12.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内容应定期更换,遇有重大节日、重要活动应随时更换。同时,应加强对宣传阵地的维护和保养,确保其正常使用。
13.本规定由工程教学实习训练中心党总支负责解释。
14.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如有修改或废止,由党总支研究决定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