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,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,根据校党委关于加强理论学习的有关要求,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内容和时间安排
(一)学习内容: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除校党委规定的内容以外,要紧密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国家法律法规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、工程技术前沿动态、党风廉政建设及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党的最新理论成果、重要会议精神、领导人重要讲话、党史国史、政策法规解读、业务知识与技能培训等。
(二)时间安排:实行定期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。原则上,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,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;同时,鼓励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个人自学,形成持续学习的良好氛围
二、学习的形式
(一)集中授课: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、优秀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讲座或报告。
(二)研讨交流:围绕学习主题,组织专题研讨,鼓励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发表见解,促进思想碰撞。
(三)现场教学:参观红色教育基地、先进企业等,通过实地考察学习,增强学习实效。
(四)线上学习:利用网络平台,开展在线课程学习、网络研讨会等,拓宽学习渠道。
三、落实“四个一”
每月一次集中学习,确保理论学习的持续性;每季度一次专题研讨,针对热点问题或中心工作进行深入探讨;每半年一次学习成果展示:通过报告、论文、项目等形式展示学习成果;每年一次总结考核:对全年学习情况进行总结评估,表彰先进。
四、交流研讨
鼓励党员干部在集中学习时积极发言,分享学习心得,提出建设性意见;定期组织学习交流会,围绕特定主题或工作难点进行深度对话,促进思想共识和行动统一。
五、学习考核
建立学习档案,记录党员干部的学习参与情况、学习成果及心得体会。将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、职务晋升、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。对学习不积极、成效不明显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,必要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。
六、定期邀请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中心组学习
为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工作协同性,定期邀请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中心组学习,共同参与讨论,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。
七、学习督查
成立学习督查小组,负责监督学习计划的执行情况,确保学习质量。定期检查学习笔记、心得体会等材料,对未完成学习任务或学习质量不高的个人进行督促整改。通过多种方式,收集党员干部对学习活动的反馈意见,不断优化学习机制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工程教学实习训练中心党总支负责解释和修订。全体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,共同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取得实效,为提升中心整体工作水平贡献力量。
(审稿:张志勇 党总支书记 编辑:贾敏瑞)